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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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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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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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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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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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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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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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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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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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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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1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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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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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路17号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商务局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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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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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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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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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项目3个工作日;商务部审核项目省级初审15个工作日,商务部核准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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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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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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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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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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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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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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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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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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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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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qingda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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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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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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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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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部核准项目(一式四份)
(一)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二)《境外投资申请表》,企业应当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
(三)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省级商务部门备案项目(一式二份)
(一)《境外投资申请表》,企业应当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依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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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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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审核流程适用青岛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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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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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部核准项目
1、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受理申请;
2、初审并征求驻外经商机构意见;
3、转报商务部;
4、批准。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项目
1、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受理申请;
2、备案。
企业通过"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申请表,报注册地区市商务部门初审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备案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颁发《证书》。
申请表填写方式:
1、登陆商务部“合作指南”网站http://fec.mofcom.gov.cn.
2、初次申请企业点击“在线办事”, 3、已有CA证书企业点击“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登录”, 4、进入“境外投资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 |